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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消毒时是否关闭GMP洁净室的通风系统

发布时间:2018-03-22

臭氧对GMP车间的消毒应用日趋广泛,现在最成熟的安装方式是:外置臭氧发生器,通过管路把臭氧通到送风管内,通过HVAC系统把臭氧带入整个车间,达到消毒空气、管道和设备的目的。因臭氧消毒无二次污染,对各种细菌、病毒包括霉菌都有良好的杀灭作用而受到用户好评。而北京同林研发的3S-H型带冷干制氧一体机,更是因为臭氧纯度高、稳定性好、衰减率大大降低而得到用户认可。
    国内药厂使用臭氧消毒是怎样操作的呢?
    现有大部分药厂的臭氧消毒时都是关闭新风或者保留10%的新风维持正压,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大量新风会大大降低臭氧浓度,使得臭氧浓度达不到消毒标准。这样的做法也是有规范支持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出版的《药品生产验证指南》2003版中提出:“消毒时关闭相应的新风进口和回风排放阀门,使整个被消毒的洁净区空气通过净化系统 风管形成循环,臭氧发生器即开始工作。”
    但十五年前的规范已经很难适应现在发展迅速的消毒要求,对于消毒要求更高的制药厂:比如生物制药,臭氧消毒时能否关闭新风系统呢?
    下面的文章给出了明确答案:
    洁净室的通风系统耗费巨大能源,特别是通风系统的风扇、夏天致冷和除湿以及冬天加热和加湿用蒸汽。因此,一直就有这个问题:是否可以在晚上或不用的时候关闭房间的通风,以节约能源?
    一般不建议完全关闭通风系统,事实上建议不要这样做。设施、压力条件、微生物,在此期间所有东西都会不受控制。这会让之后的恢复GMP符合状态所需的措施非常复杂,因为每次都要做再确认,来达到正常的GMP符合状态。
    但是,可以降低通风系统的功率(通过减少通风系统的功率来减少换气量),已经有一些公司在这么做了。但是,在重新使用洁净室之前还是必须达到GMP符合状态,并且该程序必须经过验证。
    为此必须要观察以下几点:
 降低通风系统的功率只能达到一定程度,因为要保证总体来说不违背相关案例中洁净室指定限度。在每个案例中,这些运行状态下的和降低功率状态下的限度必须定义,其中包括允许最小和最大值,例如洁净室级别(尘粒数和相当的粒径)、产品特定的值(温度、相对湿度)、压力条件(房间之间的压差)。注意,在降低功率的模式下的值的选择必须使得设施在生产开始之前的规定时间内(时间计划结合在其中)达到GMP符合状态。此状态取决于不同的参数,例如建筑材料和系统性能等。应在所有的时间内都维持压力条件,这表示不允许气流逆向。
    还有,建议安装一个独立的洁净室监测系统,这样可以连续监测并记录上述洁净室指定参数。这样,所关注的区域的条件应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监测和记录。如果有偏差发生(达到限度),在个案中有可能具备测量和通风系统控制技术,进行相关调整。
 在降低风机功率时,要注意确保没有非预期的外来干扰影响,例如,人员进入。这种情况建议使用相应的人员出入控制。如果使用的是电子锁系统,出入权限可以与上述时间计划相关联,以及与独立的洁净室监测系统相关联,这样,出入授权必须要符合预定的要求。
 原则上来说,两种状态都必须先确认,然后进行定期再确认。通常,常规运行状态下的测量,例如设备完全失效情形下恢复时间测量是必须要进行的。如果存在有洁净室监测系统,程序经过验证的话,原则上不需要---如上所述---在降低通风功率后重新开始运行时进行进一步测量。特别要注意的是重新开始运行时的程序,因为,比如气流方向短时逆向是有可能发生的。
    总体来说,根据运行模式和当班模式的不同,大概能节约30%左右的能源,但可能会被额外的投资成本所抵消。